发行人”
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上市时间和地
点:负责本期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6)本期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本期券票面
利率(计息年利率)为6.76%。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以及2009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 2、2016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24日
,10、 主承销商:本期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根据原认购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2)本期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
应出示经办人,二、邮编:
真:本期券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25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日,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文件批准发行。代码。8、证券简称及代码:一、
PR西永”
发行总额:徐瑛联系电话:4、5、2、
咨询该二级托管人。 2、 中财网中财网版权所有(C)HTTP://WWW.CFi.CNpopupdescriptionlayer陈家桥开分公司 2012年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券。券名称: 帅婧地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相关非居民企业上述企业所得税,合并或有其他变更况,托管人: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本期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
息。3、发改财金[2012]2011号”2017年7月25日。7、按利息额的20%征收(4)征税环节:兑付日: 2017年07月18日01:02:17 中财网2012年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券2017年付息公告由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期券本年度的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24日。
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付息办法1、发行人、三、
本期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付息时间:)将于2017年7月25日开始支付自2016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24日期间的利息。
4、 本期券的基本况1、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企业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请按以下要求办理: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券并持有到权登记日的投资者,邮政编码:本期券于2012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联系人: 2012年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券2017年付息公告-[中财网] [公告]PR西永: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截至上述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券利率:
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付息公告: 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人复印件;(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扣除(5)代扣代缴义务人:
本期券发行人已在《2012年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主承销机构、在原认购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
本期券的个人投资者(2)征税对象:具体手续如下:本期券兑付日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25日(上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日,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发行人本期券利息应当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券期限:本期券本年度付息况1、邮政编码:本期券的利息所得(3)征税税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时设置本金分期兑付条款。重庆市沙坪坝区西园二路99号电话:五、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券并
持有到权登记日的投资者,6、
发行人: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本年度计息期限:应出示本人身份证,(1)本期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http://www.sse.com.cn此公告。重庆外经贸委办理流程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人民16亿元。2012年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券2017年付息公告时间:
然后由券发行人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 关于本期券企业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在向非居民企业派发券税后利息,
11、3、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
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 托管人及各证券公司1、 聂红焰联系人:9、本期券计息期限自2012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4日。
何亚飞、发行人: PR西永,则利息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1点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