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陈家湾支行开业等有关事宜的批复
  经重庆银监局审核,

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况。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2号。证、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版权所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ICP备0号页访问量:工商、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陈家湾支行开业等有关事宜的批复当前位置:同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陈家湾支行开业,   核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陈家湾支行经上级行授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重庆监管局>信息公开>局本级行政许可批复发布时间:2012-12-10文章来源:重庆文章类型:原创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陈家湾支行开业等有关事宜的批复渝银监复〔2010〕31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   张姝同志具备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

营业地址:

  并凭此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日期:   收回《金融许可证》,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下列范围内经营人民和外汇业务:

  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

三、

现核准其拟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陈家湾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

照齐全后方可开业。

并予以公告。应在10日内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1357次陈家桥开分公司 中期和长期;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提供信用证及;办理国内外结算;代理保险及其他业务;提供资信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一、四、现批复如下:   本批复失效,你分行《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陈家湾支行开业及其对主要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民银渝发〔2010〕7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次当前页访问量:江北区开公司你分行接此批复后,二、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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